中央流行病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24日表示,因武漢肺炎(COVID-19)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收回申請,而照顧者鑑於目前全球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如非必要應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公共場所,人們可多利用網路進行線上申辦。於受隔離或檢疫疫情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人們無須急於於於於於即將申辦辦。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個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的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以及若未遵守防疫病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賠償。(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有關防疫補償申請資格
(一)依嚴重異常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疾病期間防疫病病病病病病疾病疾病疾病疾病預防措施規定,國人及領有居留證之非本國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規定,未違反了中央流行病情指揮中心所實施的防疫之措施,未支領領薪資及未領有依其他法律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得請領防疫賠償。
(二)違反中央流行病情指揮中心所實施的防疫之措施者,包括:
1.於109年3月17日之後,民眾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這些國家或地區。
2.對外發表不實陳述,致影響我國防疫工作執行。
3.拒絕提供居家檢疫地址。
4.旅客登機前無法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且未完備申請程序,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罰鍰者等。
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之定義
另外,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是指: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國高中或五專前3年級的肢體障礙者,接受社區照顧或個人助理服務的肢體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患有疾病的嚴重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
有關網路線上申辦
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