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役男受徵召服兵役期間,役政機關對於役男家屬不能維持生活而經核列為生活扶助對象者,依法辦理各項生活扶助。 二、檢附「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須知」供參,受徵召役男如符合資格,請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