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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112年弱勢青年就業自立培植計畫」

一、 依據「112年弱勢青年就業自立培植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弱勢青年資產累積自立脫貧,去年或今年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之25歲以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青年,只要穩定就業、開戶儲蓄及配合參與社會回饋,本局補助存款20%,最高可獲補助1萬2,000元。
三、 本計畫辦理期間自112年7月起至12月止,為期6個月,申請時須符合以下每一條件:
(一) 列冊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二) 25歲以下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以上之前一年度畢業或當年度應屆畢業生。
(三) 已成功就業。
(四) 有意願7月至12月全程配合穩定就業,並至任一金融機構開立零存整付帳戶,按月自就業薪資轉存至儲蓄帳戶新臺幣5,000元、7,500元或1萬元(擇一繳存金額,以不可變更為原則)。
(五) 配合社會參與回饋機制(書寫500字內回饋小故事或參加本局辦理活動課程,至少須擇一)。
(六) 未曾申請接受本案補助者。
四、 本案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自112年6月6日上午9時起開放線上申請(名額有限,額滿截止),符合以上申請條件者可至「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申辦網(下方連結),搜尋關鍵字「青年就業自立培植」,點選「線上申辦」填寫資料,並上傳當年度或前一年度畢業證書影本、足以佐證已就業相關證明影本(如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
五、 貴單位服務民眾有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轉知並協助宣導,詳情請洽本局官網(下方連結)。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自立培植基地,電話:04-23766938江社工、04-23761772薛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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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31
  • 發布日期: 2023-05-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