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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香瓜、洋香瓜、苦瓜、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香瓜、洋香瓜、苦瓜、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中市,救助項目為香瓜、洋香瓜、苦瓜、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額度辦理救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香瓜、洋香瓜:每公頃8萬元

() 苦瓜:每公頃56,000元。

() 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屋頂吹毀:每坪610元。

() 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整體結構:每坪3,060元。

() 農作物育苗作業室-水稻秧苗-苗:每箱15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4711日起至724日止。(7/12、7/137/197/20為例假日、休假日及紀念日本所不予受理;臺中市其他公所受理時間依其規定)

四、準備文件:

(ㄧ)自有土地請攜帶土地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人身份證印章。

(二)承租私有土地除上述文件外須有承租契約影本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三)承租公有土地請攜帶租約影本、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人身份證印章,此情況務必以承租人名義申請。

(四)三七五減租土地請攜帶租約影本、土地登記簿謄本、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人身份證印章,此情況務必以承租人名義申請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11
  • 發布日期: 2025-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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