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1日衛授疾字第1140100638號函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因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嗣該特別條例於112年6月30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前述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經衛生福利部於114年7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40100635號令廢止,本所協助公告周知。
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1日衛授疾字第1140100638號函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因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嗣該特別條例於112年6月30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前述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經衛生福利部於114年7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40100635號令廢止,本所協助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