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為辦理115至116年本府法律扶助顧問公開遴選公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遴選要點。
二、遴聘法律扶助顧問律師名額:預計11人(得視實際報名狀況增減)。
三、報名資格:
(一)公開遴選報名截止日前登錄執業一年以上之律師。
(二)事務所設於臺中市之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會員。
(三)足以勝任法律扶助服務工作。
(四)未依律師法受懲戒處分。
四、報名程序:
(一)方式:請備妥規定表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採購申訴審議科」(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王瑞賀先生收,洽詢電話22289111#23604)。
(二)繳交表件:(一律以A4格式印製)
1. 115~116年度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申請表單1份(應據實填寫各欄位,本府法制局對於申請人之資格,可向相關機關查證)。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黏貼(請務必黏貼俾利查核律師證照),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請於照片背後填寫姓名並黏貼在遴選報名表單)。
(三)日期: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4日(星期三)止(郵戳為憑)。
現任市府法律扶助顧問律師,若先前法制局調查意願時,已回覆願意續聘,即列入優先續聘候聘名單,無庸再填送報名表。
詳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