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實施「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4年度辦理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總清查作業事項」 作業方式:採主動清查作業方式,被保險人不必親自至區公所辦理,預定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總清查作業,並郵寄核定公文予被保險人;清查期間被保險人如需補相關應備文件,將另以電話或郵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