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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新購農業機械使用證及發證?

A:
#自有農業用地
1、土地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2、身分證及印章(如土地所有權人與申請人同戶亦可,但須從身分證上能看出關係,例如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其他如身分證看不出同戶關係的得以戶口名簿代替)。
3、所購置農業機械之發票及出廠證明。
#承租農業用地
1、同自有耕地所須文件。
2、另備承租契約書影本。
#實際耕作無承租關係之公有農業用地
1、同自有耕地所須文件。
2、以最近一期土地代金繳交收據代替承租契約書影本。

非以上情況之特殊情況者,請來電東勢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詢問。TEL:04-25872106#24、25、58。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04
  • 發布日期: 2015-12-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