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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祭祀公業派下員變動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依據祭祀公業條例第18條,請檢附下列文件: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後,派下員有變動者,管理人、派下員或利害關係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公所申請公告三十日,無人異議後准予備查;有異議者,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之程序辦理:

一、派下全員證明書。

二、變動部分之戶籍謄本。

三、變動前後之系統表。

四、拋棄書(無人拋棄者,免附)。

五、派下員變動前後之名冊。

六、規約(無規約者,免附)。

申辦流程、應備表件及範例已放置在本所網站上囉,路徑如下:本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民政課(https://www.dongshi.taichung.gov.tw/982800/982916/982947/2913097/)下載即可。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05
  • 發布日期: 2020-11-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