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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祭祀公業管理人變動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依據祭祀公業第19條: 祭祀公業管理人之變動,應由新管理人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向區公所民政課申請備查,無需公告:
(一)派下全員證明書。
(二)規約(無規約者,免附)。
(三)選任之證明文件。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04
  • 發布日期: 2020-11-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