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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93年次以前役男服役役期,詳如內文。

依據國防部會銜內政部1111229日國資人力字第1110346212號、台內役字第1111007180號公告事項,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如下:

94年1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1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

93年次以前役男服役役期並未修正:

1、8311日至9312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

2、8212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檢附「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懶人包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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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17
  • 發布日期: 2023-0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