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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即日生效。」修正公告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即日生效。」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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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法律權益,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31
  • 發布日期: 2024-12-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