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5年1月1日起,民國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國應經核准。
- 役男出境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點選主題單元「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統」(https://service.dca.moi.gov.tw/departure/)申請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將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並應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申請。
- 檢附內政部「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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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5年1月1日起,民國9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詳如內文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9
- 發布日期: 2025-12-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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